为及时完成我市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及质量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1088号)文件精神,定于2022年11月14日-25日在南宁集中开展2022年全区教育事业统计汇总及质量评审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1月14日-25日集中汇审。
(二)地点: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25楼会议室(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
二、工作人员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人员1名。
三、工作内容
(一)汇总分析全市各县、区数据;
(二)结合教育厅在我市教育统计工作汇审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教育部全国教育统计制度及有关指标解释、统计口径等进行统计数据修正完善。
(三)研究解决教育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教育统计工作水平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各县、区及全市2022年度统计报表分析。
四、其他事项
(一)建立健全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和学校四级教育统计数据工作联动机制。在全区汇总审核期间,县级、乡级和校级统计人员要在岗待命,原则上不得请假、出差、下乡、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等,随时接受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数据核改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于被抽调参加全区汇总审核的统计人员,请各县区教育局不要安排其负责与教育统计无关的工作任务。
(二)请各县区教育局2022年11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全区教育事业统计汇审工作回执表》(见附件)发送到财基科邮箱jy2816115@qinzhou.gov.cn。
(三)根据工作需要,请各县区教育局通知参加数据汇总审核的人员务必携带笔记本电脑和数据存储设备,并按时参加汇总审核工作。汇总审核期间务必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四)各县区参加汇总审核的工作人员食宿自理,差旅费用回所在单位报销。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财基科联系,联系人:钟建莹,联系电话: 2832794。
附件:全区教育事业统计汇审工作回执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全区教育事业统计汇审工作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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