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教育局转发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实施广西2022 年“区培计划”钦州市统筹教师培训项目--钦州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骨干教师综合素养培训班的开班通知

2022/11/10 1.7w 阅读 488 点赞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将《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实施广西2022 年“区培计划”钦州市统筹教师培训项目--钦州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骨干教师综合素养培训班的开班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参训人员名额分配遴选参培教师,组织并指导好教师于11月10日前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报名(网址:https://jspxzx.gxeduyun.edu.cn,如遇平台无法使用,可先将附件参训学员信息表和汇总表报至邮箱1595647529@qq.com),并按时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请参照下表:

广西2022 年“区培计划”钦州市统筹教师培训项目--钦州市弘扬

优秀传统文化骨干教师综合素养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人数

县(区)

名额分配(人)

灵山县

18

浦北县

13

钦北区

11

钦南区

7

钦州港片区

1

钦州市第一中学

1

钦州市第二中学

1

钦州市第三中学

1

钦州市第四中学

1

钦州市第五中学

1

钦州市第六中学

1

钦州市第八中学

1

钦州市第十三中学

1

钦州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1

市教育局

1

合计(人)

60

根据自治区、市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有关要求,选派单位应对学员健康状况把关。有以下情况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培训:

1.培训前7天有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的地区旅居史人员;

2.培训前7天有社会面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人员;

3.培训前10 天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人员;

4.广西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

5.仍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阳性个案、疑似阳性个案、无症状感染者、初筛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阳性个案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和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7.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人员,或有其他任何疑似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

有以上情况的,应另派人员参训。各参训单位要严格落实参训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学员报到前2天,要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报到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上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培训结束离开前做一次核酸检测,返校前做一次核酸检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回学校。参会人员一律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照培训班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未尽事宜

请联系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联系人及电话:黎绵,0777-2820215。

附件:1.参训学员信息表

 2.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