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服务项目
(二)项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项目为期一年。
(三)项目服务范围:各县(区)分别选取一个镇(街道)作为试点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由承接机构推荐较为成熟、特殊困难老年人数不少于80人的镇(街道),并经由钦州市民政局同意后作为试点开展服务工作。
(四)项目服务对象:试点镇(街道)辖区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但不包括养老机构内集中供养特困老人)。
(五)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共计20万元(以实际中标价)。
二、项目分标设置
项目分为4个分标,每个分标5万元。
(一)A分标:在灵山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服务项目,经费5万元;
(二)B分标:在浦北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服务项目,经费5万元;
(三)C分标:在钦南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服务项目,经费5万元;
(四)D分标:在钦北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服务项目,经费5万元。
三、主要服务内容
(一)摸清底数,建立动态管理信息库
全面摸排试点镇(街道)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情况,填写信息采集表,掌握服务对象的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状况、存在困难问题等信息,对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信息录入和更新工作。项目开始运营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全面摸排及信息录入,之后每隔30天对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及更新。
(二)了解需求,开展定期探访服务
1.通过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街邻走访等方式,摸清特殊困难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应急救助、精神慰藉、健康保健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尊重老人个人意愿,确定巡访人员、巡访方式和巡访频次。
2.依托现有的巡防队,由承接机构探索组建适合本区域的巡访队伍,通过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老年人愿意接受的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开展巡访和关爱保障服务,并形成长效机制。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卫生环境、居住环境等方面进行询问、提醒和评估建立风险等级台账。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健康状况:表达能力、行动能力、疾病状况。
精神状态:情绪状态、思维状态、压力状态。
安全情况:燃气安全、水暖安全、用电安全。
卫生状况: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周边卫生。
居住环境:室内环境、室外环境、邻里关系。
3.巡防队应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及风险等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探访频次(可通过上门入户、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访):风险等级较低的每月探访一次,风险等级中等的每两周探访一次;风险等级较高的每周探访一次;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春节、重阳、中秋、元旦等节假日以及汛期、台风等特殊时期应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巡访。合同期内要求每个服务点入户探访不得低于750人次。
4.探访期间,发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或生活不能自理,配合村(居)民委员会尽快联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亲属,并组织亲属、邻里或链接社会资源进行应急照护。发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外出流浪乞讨、遭受非法侵害、发生危重病情、患有严重精神疾病、面临重大困境等情况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进行紧急处置,及时实施关爱帮扶。对于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链接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服务产出
1.项目实施前期根据调研情况形成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调研报告1份。
2.每季度形成工作开展总结报告各1份。
3.每个服务点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在机构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平台发布。项目期内,至少有1篇信息报道在市级媒体发布。
4.项目期内,各试点镇(街道)站点链接相关部门、社会各界资源资助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资源价值不少于2万元。
5.各服务点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需达到100%。
6.项目相关专业服务记录(含探访记录、老人档案材料等)要完整存档备查。
五、项目要求
(一)项目一经购买,服务方应承担项目产生的培训费、材料印制费、宣传费、人力成本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项目服务要求费用。
(二)服务方应与派出的社工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服务方派出的社工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服务方与提供服务的社工自行协商处理,与采购方无关。
(三)项目所需印制的宣传单、横幅、展板等宣传材料应报经采购方审核。除上级统一要求外,所印制资料涉及标明主办单位的应明确标明钦州市民政局。
(四)服务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采购方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服务方按要求做好项目中期考核评估和期满结项验收准备工作。
六、项目承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资质要求
(一)依法在钦州市行政审批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递交资料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七、递交项目申报书和相关资料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11月15日-21日(5个工作日),逾期拒收。
(二)地点:钦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9楼)。
(三)递交资料:机构简介(500字以内)、项目实施方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信用记录截图、工作人员信息、机构特色亮点(以上材料均需盖有机构公章)。
八、采购确定
经评审磋商,初步确定项目各分标购买机构。市民政局组成项目采购小组分别对A、B、C、D四个分标的申报机构按评分标准打分,按最高分确定每个分标的承接机构,经研究审核后,市民政局公布项目各分标承接机构。
九、项目评估
项目由钦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
(一)中期评估
项目实施6个月后,由市民政局开展中期评估,项目评估同时要邀请县区、乡镇民政部门参加,必要时邀请村委会、服务对象代表参与。评估结果经钦州市民政局项目评估小组复核合格后,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并拨付项目中期款项;评估复核不合格,进行项目整改,整改合格,继续支持其开展服务项目并拨付项目中期款项,整改不合格,项目终止,追回前期项目资金。
(二)结项考核评估
项目服务结束后1个月内,由市民政局组织第三方开展结项考核评估,项目评估同时要邀请县区、乡镇民政部门参加,必要时邀请村委会、服务对象代表参与。评估结果由市民政局组织评估小组会议确定,市民政局将依据评估结果拨付项目款。
(三)评分细则
项目评估采取100分制。其中第三方评估占60分,民政部门和服务对象评价代表各占20分。评估总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全额支付合同约定末期款;70-89分为良好,支付70%的合同约定末期款;60-69分为合格,给予3个月整改期限,整改后再次组织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支付合同款,如评估不合格,终止合同,乙方退回前期收取的合同款;59分以下为不合格,直接终止合同,乙方退回前期收取的合同款。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方。名称:钦州市民政局;地址:钦州市金华路6号;联系人及电话:陈杨帆,0777-3892553。
(二)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777-2835258。
附件:2022年钦州市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项
目承接方评分标准
附件
钦州市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服务项目承接方评分标准
一、评定原则
(一)评委构成:钦州市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服务项目采购小组成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二)评定依据:钦州市民政局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试点服务项目采购小组成员表决通过计分标准,对A、B、C、D四个分标报名机构的项目方案、人员配备、特色亮点、机构资质、项目报价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定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计分办法
1.项目方案……………………………………………21分
评委根据报名机构提供的服务工作方案(包含项目思路、各阶段实施方案、项目进度计划、督导、培训、评估等方面内容)优劣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供“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0-7分) :项目思路不够清晰,各阶段实施组织描述简单,进度设计安排不够合理,不能完满完成任务,总体方案一般
二档(7.1-14分): 项目思路基本清晰,各阶段实施组织描述较合理完整、清晰、准确,可行性理较强,进度设计安排较合理,能较好满足项目要求。
三档(14.1-21分): 项目思路清晰,各阶段实施组织描述清晰准确,可行性强,进度设计安排合理,优于采购项目要求。
2.机构人员资质………………………………………20分
(1)人员配备(12分)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供“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0-4分):项目人员配备总体实力一般,人员分工职责明确但不够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二档(4.1-8分):项目人员配备总体实力强,人员分工职责明确且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三档(8.1-12分):项目人员配备总体实力雄厚,人员分工职责明确且基本合理,满足或优于采购项目要求,操作性强;
(2)人员配备方案中具有中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每个人得2分,满分8分;
3.特色亮点……………………………………………18分
评委根据各报名机构特色亮点、增加服务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打分。
一档(0 -6分):满足项目需求,总体一般,。
二档(6.1-12分):较好满足项目需求,总体较好。
三档(12.1-18分):优于项目需求, 清晰详细、周到,总体好。
4.机构资质……………………………………………21分
(1)无不良信用记录(得3分)
(2)机构两年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15分),评委根据各报名机构提供的服务承诺方案优劣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0 -5分):经验满足项目需求,总体一般,。
二档(5.1-10分):经验较好满足项目需求,总体较好。
三档(10.1-15分):经验优于项目需求, 总体好。
(3)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并获得等级(得3分)
5.项目报价……………………………………………20分
评委根据各报名机构提供的项目报价进行打分,同一分标中对各报名机构项目报价按从低到高排序,排序第一(即项目报价最低)得20分,其余根据排序依次递减1分,直至为0。
综合得分=1+2+3+4+5,取平均分。
三、项目承接单位推荐原则
(一)项目采购小组应当推荐平均分排名第一的报名单位为项目承接单位。
(二)排名第一的报名机构放弃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不能承接项目,项目采购小组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机构为项目承接单位,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