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桂民规〔20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修订《钦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如对该方案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反馈市民政局,联系电话:3891395,邮箱:mzshjzk@qinzhou.gov.cn
附件:钦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钦州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