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03/05 7.8k 阅读 137 点赞

各县(区)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9〕9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体系,支撑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广泛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申报条件

基地主要指各地各行业现有适合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教育活动的优质资源单位。基地须结合自身资源特点,已开发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基地属于下列主题板块之一的单位

1.优秀传统文化板块。包括旅游服务功能完善的文物保护单位、古籍保护单位、博物馆、非遗场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坚定学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革命传统教育板块。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革命历史,增长革命斗争知识,学习革命斗争精神,培育新时代精神。

3.国情教育板块。包括体现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成就的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大型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了解基本国情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

4.国防科工板块。包括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海洋教育基地、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学习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掌握科学方法、增强科学精神,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意识。

5.自然生态板块。包括自然景区、城镇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国家海洋公园、示范性农业基地、生态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基地等单位。通过课程学习,能够引导学生感受祖国大好河山,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的意识。

(二)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并已获评审认定的县区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三)具备承接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能力,能够结合单位资源特点,可同时接待300名以上学生集中开展活动。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不少于6个;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有适合中小学生研学实践需要的研学管理人员、课程实施指导人员及课程介绍。

(四)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基地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监控系统,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近5年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基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五)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减免等优惠措施,单位周边交通便利,适宜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示范意义。

(六)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七)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八)被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分别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钦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营地申报条件

营地主要指具有承担一定规模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的活动组织、课程和线路研发、集中接待、协调服务等功能,能够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提供集中食宿和交通等服务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并已获评审认定的县区级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优先推荐具有行政管理部门认证资质的公益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实践基地等。

(二)基础设施完备,营地场馆布局科学合理、容量充足,教学仪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

(三)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开发合理。营地能够满足学生2-7天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需求。周边有若干个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研学实践教育课程和线路设计科学,有多个不同主题,适合不同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且与学校教育内容衔接的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课程不少于14个,线路不少于3条,能够实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育人目标。建设可供学生进行素质拓展的区域,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

(四)师资队伍健全,业务能力较强。有与开设课程相匹配的师资队伍,设计规划研学实践课程和线路,能够组织中小学生集体实践教育,开展研究性学习,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劳动实践深度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各项运行制度健全,保障与承载能力强。单位正常安全运行1年以上;房屋、水电、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能够满足正常运行需要;能够同时接待5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所在地交通便利,能够提供满足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交通需求;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周边有医院;有安全措施和保障能力,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营地应建立院前急救体系,配备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的心脏骤停急救设备(AED)和其他急救设施。

(六)领导班子政治素质高、统筹协调能力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备。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接待流程、接待方案和活动开支情况长期公开。

(七)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内部保障机制健全,产权清晰,运行良好,日常运转经费来源稳定;注重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八)近三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处罚。

(九)被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分别命名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广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钦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单位不再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对照基地、营地申报条件,根据自身资源特点,认真填写基(营)地申报表(附件1、2),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

1.已获评审认定的县(区)级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证明材料。

2.对照基(营)地建设标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研学实践教育课程、相关活动场景图片、已获荣誉等文本资料。

3.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营地辐射式研学线路设计方案、5分钟营地微视频介绍资料。

(二)县级评审推荐。各县区教育局对照基地、营地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对申报单位认真遴选、审核把关,做好现场核实和记录后,评审认定县区级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详见附件3)。

(三)市级评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基地、营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在此基础上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候选基地、营地申报单位开展实地核查调研,综合评定后向全市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全市公布基地、营地名单,予以命名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县区级评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统筹和科学规划本县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认真按照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充分考虑本地研学基(营)地建设现状、特色资源存量、区域学校分布、学生发展需求、交通条件等情况,加快构建完善能够满足学生发展需求、高质量、有特色的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网络,确保研学基地资源县(区)全覆盖。

(二)各县区教育局于3月25日前完成县区级评选推荐工作,将基(营)地申报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844747528@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收集邮寄或送至我局,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市教育局南楼112室。联系人:于海娇,联系电话:0777-2826620。

(三)不接受越级申报和无县区教育局推荐的申报材料。

附件:1.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2.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3.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名额分配表

4.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汇总表

5.钦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标准(暂行)

6.钦州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标准(暂行)

钦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

基地申报表

(一基地一表)

基地名称


单位详细地址


申报单位名称

(全称,与公章一致)


申报单位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

□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

□其他

负责人


电话(手机)


联系人


电话(手机)


在职员工总数(人)


研学实践教育师资数(人)


所属类别

□优秀传统文化板块

□国情教育板块

□自然生态板块

□革命传统教育板块

□国防科工板块

(仅填一项)

推荐理由

一、单位简介(含行业地位,研学资源介绍,其他机构命名、授牌情况)。

二、研学实践活动接待能力(含全年开放天数,最大接待人数等)。



三、已有小学、初中、高中研学课程及相应课程的学生单位成本,是否收费、

有优惠减免政策。

课程一:......

课程二:......

课程三:......

推荐理由

四、研学实践教育制度建设情况。

五、保障与财务管理情况(围绕推荐条件第四、五条填报,并附必要佐证材料)。


六、其他优势(如:已被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本地研学实践教育整体工作安排,被纳入附近营地设计的研学线路中,和营地或部分学校已签订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协议书等)。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各申报单位要使用规范的基地名称,要与法人证书或者相关政府部门授予的名称保持一致。禁止非官方机构以地域性名称作为基地名称,如XXX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XXX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使用非法人证书名称的,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或者相关授权书作为支撑。

2.基地名称统一后缀为:xxx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一个地址申请一个基地。


附件2

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

申报表

(一营地一表)

营地名称


营地详细地址


申报单位名称

(全称,与公章一致)


申报单位详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正式运营时间

年月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在职员工总人数(人)


研学实践教育师资数(人)


联系人及电话


内部同时容纳开展活动人数


内部同时容纳就餐人数


床位数


内部基本医疗保障条件


推荐理由

一、单位简介(含行业地位,研学资源介绍,其他机构命名、授牌情况)。



二、内部及周边研学资源介绍。

三、研学实践活动接待能力(如:全年开放天数,最大接待人数等)。

四、已有小学、初中、高中研学课程和线路及相应线路的学生单位成本,是

否收费、有优惠减免政策。

线路一:......

线路二:......

......

五、2024—2025年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规划。



六、研学实践教育制度建设情况。

七、保障与财务管理情况(围绕推荐条件第五、六、七条填报,并附必要佐证材料)。

八、其他优势(如:已被教育行政部门纳入本地研学实践教育整体工作安排,

和周边基地或部分学校已签订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协议书等)。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各申报单位要使用规范的营地名称,要与法人证书或者相关政府部门授予的名称保持一致。禁止非官方机构以地域性名称作为营地名称,如XXX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XXX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等。使用非法人证书名称的,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或者相关授权书作为支撑。

2.营地名称统一后缀为:xxx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一个地址申请一个营地。

附件3

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

基(营)地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基地推荐数

营地推荐数

1

灵山县教育局

10

1

2

浦北县教育局

9

1

3

钦南区教育局

8

1

4

钦北区教育局

8

1

合计

35

4


附件4

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申报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

(与公章一致)

所属板块

负责人

手机号码

























序号

营地名称

申报单位(与公章一致)

负责人

手机号码






















附件5

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暂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资质条件 (10)

1.1

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正式运营一年以上。

3

1.2

能同时容纳300名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2

1.3

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实施门票免费或价格优惠政策。

2

1.4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3

基础设施(12)

2.1

基地有可供学生集中教学、活动、体验、休整的场馆场地,功用齐全、布局科学合理。

2

2.2

基地配有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相匹配的教育教学设施(含软件),各项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

3

2.3

基地室内外安装录像监控设备,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录像监控,影像资料保留15天以上。基地内通讯畅通,提供覆盖基地的无线网络。

3

2.4

基地内标识规范,危险地带设有安全防护设施,有突出的安全警示标志。

2

2.5

基地应设有集中接待的研学旅行接待中心,白天标志明显,晚间有灯光显示。接待中心应有专业的研学实践教育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和导引。

2

人员配备(10)

3.1

师资与开设课程相匹配,人数不低于10人。

2

3.2

基地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持导游证、教师资格证、安全员上岗证等相关技能资质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

3.3

定期组织开展教职人员培训,注重教职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

2

3.4

与当地群团组织合作,吸纳在校大学生、退休教师(干部)、社会能工巧匠和家长等建立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研学实践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2

研学课程(26)

4.1

课程目标能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学教育活动全过程,推进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培养文明旅游意识和审美情操,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5

4.2

课程彰显区位特色和元素,课程主题的设计围绕广西红色教育、传统文化、人文历史、自然环境、国防教育、科学教育等资源,或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开发设计,做到挖掘深、提炼精、定位准、特色鲜明。

5

研学课程(26)

4.3

应具备至少2个主题的课程,能覆盖各学段、各年级,实际开设的课程不少于6门。

7

4.4

课程设计科学,针对不同学段和教育目标设计课程。课程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要素:课程资源简介、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成果展示空间与交流方式,课程要体现开放、体验、实践、互动、安全等原则。

6

4.5

根据研学课程要求设置合理顺畅的研学路线,要求与研学课程内容高度融合。

3

环境条件

(5)

5.1

注重教育氛围营造,育人氛围浓,悬挂、张贴宣传画、励志语等。

3

5.2

内外环境和谐、自然,细节设计以人为本,建筑造型景观化。

2

卫生条件

(6)

6.1

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2

6.2

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达到A级以上旅游厕所标准。

2

6.3

垃圾箱分类设置,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垃圾清扫及时,做到日产日清。

2

安全与应急管理

(25)

7.1

无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

3

7.2

设置专门的安全应急管理部门或安全小组。

2

7.3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完备,汇编成册并上墙。

3

7.4

基地设有一般伤病医务室,配备专职医护人员、急救箱、AED设备,能够及时开展院前救护服务。附近(半小时车程)有二甲以上医院。

6

7.5

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有培训和演练记录。

3

7.6

与相关部门定期联动,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

7.7

建立与学校、家长的实时沟通平台,如APP、微信群、公众号、网站等。

2

7.8

购买景区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

3

质量与监控(6)

8.1

定期对中小学生、家长及学校满意度进行调查、分析,资料齐全。

2

8.2

对在本单位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师生进行调研,满意度不低于85%。

2

8.3

投诉处理制度健全,流程清晰、渠道畅通,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2

合计

100


附件6

钦州市第四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建设标准

(暂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资质条件

(10)

1.1

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正式运营一年以上。

3

1.2

营地房建、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安全运行,单次能接待500名以上学生集中食宿和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3

1.3

对中小学生免除门票。

2

1.4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 级。

2

基础设施(15)

2.1

营地有可供学生集中教学、活动、体验、休整的场馆场地,功用齐全、布局科学合理,能满足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需求。

2

2.2

营地配有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相匹配的教育教学设施(含软件),各项教学用具、器材性能完好。

2

2.3

营地室内外安装录像监控设备,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录像监控,影像资料保留20天以上。

2

2.4

内标识规范,危险地带设有安全防护设施,有突出的安全警示标志。

2

2.5

有消防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消防及楼舍验收合格报告

3

2.6

通讯畅通,应提供覆盖营地的无线网络。

2

2.7

营地应设有接待中心,白天标志明显,晚间有灯光显示。接待中心应有专业的研学旅行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和导引。

2

人员配备

(8)

3.1

营地匹配和开设课程相对应的师资,人数不少于20人。

3

3.2

营地教职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持导游证、教师资格证、安全员上岗证等相关技能资质的人员比例不低于70%。

3

3.3

定期组织开展教职人员培训,注重教职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提升。

2

研学课程(26)

4.1

课程目标能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研学教育活动全过程,推进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培养文明旅游意识和审美情操,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5

4.2

营地周边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丰富,整合效果好,有2个及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教育资源。可形成以营地为枢纽,基地为站点的研学实践教育网络,能够满足学生2—7天研学实践教育需求。

3

研学课程

(26)

4.3

课程彰显区位特色和元素,课程主题的设计围绕广西革命传统、人文历史、自然环境、科技教育等资源,或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开发设计,做到挖掘深、提炼精、定位准、特色明。

5

4.4

营地至少开发3条研学实践教育线路和能覆盖各学段课程不少于14门。

8

4.5

课程设计科学,针对不同学段和教育目标设计课程。课程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要素:课程资源简介、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成果展示空间与交流方式,课程要体现开放、体验、实践、互动、安全等原则。

5

环境条件

(5)

5.1

注重氛围营造,育人氛围浓,悬挂、张贴宣传画、励志语等。

3

5.2

内外环境和谐、自然,细节设计以人为本。

2

卫生条件(15)

6.1

生活饮用水达到GB5749规定的标准,污水处理达到GB8978规定的标准。

3

6.2

提供安全卫生食品,实行分餐制,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制定就餐座位表,组织学生有序就餐。

5

6.3

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3

6.4

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达到A级以上厕所标准。

2

6.5

垃圾箱分类设置,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垃圾清扫及时,做到日产日清。

2

安全与应急管理(15)

7.1

无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

2

7.2

设置专门的安全应急管理部门。

2

7.3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完备,汇编成册。

2

7.4

营地设有医务室,配备专职医护人员、急救箱、AED设备,能够及时开展院前救护服务。附近(半小时车程)有二甲以上医院。

2

7.5

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有培训和演练记录。

2

7.6

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

7.7

建立与学校、家长的实时沟通平台,如APP、微信群、公众号、网站等。

1

7.8

购买营地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

2

质量与监控

(6)

8.1

定期对中小学生、家长及学校满意度进行调查、分析。

2

8.2

对正在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师生进行调研,满意度不低于85%。

2

8.3

投诉处理制度健全,流程清晰、渠道畅通,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2

合计

1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