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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2年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下限的通知

2012/04/06 4.7k 阅读 60 点赞

关于调整2012年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有关规定及市统计局工资统计数据,现将2012年钦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存基数计算,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确定为15888.00元。
二、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的12%缴存比例确定,即单位与职工月缴存最高限额各为1908.00元。
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按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标准工资的870.00元和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5%确定,即单位与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低缴存额各为44.00元。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