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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代管钦南区部分镇村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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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通〔201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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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进一步理顺和优化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整合资源,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推动我市沿海经济发展,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将钦南区犀牛脚(不含三娘湾旅游管理区)、东场、龙门港3个镇以及大番坡镇的六村、深坪2个村委从钦南区划出,由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 本次代管不属于行政区划调整,居民身份证、居住地等信息无需变更,相关镇村移交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后,机构的牌子保持不变。代管后工商企业的登记地等信息需要进行变更的,由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开设绿色通道,免费为企业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因代管需市民、企业办理相关事宜的,一律开设绿色通道,免费办理。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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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代管钦南区部分镇村的通告
2014/11/28 5.8k 阅读 19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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