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2015/02/27 1.8w 阅读 307 点赞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5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知照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5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8号政府令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4月20日至21日(即农历三月初二、初三)放假。

  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欢度“壮族三月三”节日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引导开展好今年节日的相关活动,把“壮族三月三”办成民族和地方特色浓郁的群众性节日。

  三、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