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2023/12/27 9.9k 阅读 243 点赞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幼儿园),社会各有关人员:

钦州市语委办于2021年9月11—12日,2022年5月28—29日、11月19—20日,2023年4月15日组织了社会考生专场普通话水平测试,请参加以上时间段测试且逾期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2024年1月20日前凭个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钦州市教育局(钦南区乘风大道1号)南楼210室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若是代领需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或准考证和代领者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2023年8月12—13日考试的考生需到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59号邮政营业厅领取,邮政营业厅咨询电话:0777—2821189。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得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请各位考生高度重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劳驿,电话:0777—2814411。

                     钦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