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及驻钦各有关高校,市直各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钦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已完成全市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经专家组评审,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终审,批准252项课题为钦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立项课题,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情况
(一)重点课题
A类:9项(见附件)。
B类:81项(见附件)。
(二)一般课题
C类:162项(见附件)。
二、成果要求
获批立项的课题,要求2—3年内完成,最迟5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获批立项的课题在申请结题鉴定时,均须按照要求填写《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书》,提交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其中,A类课题需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课题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需在明显位置独家注明“钦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字样。研究成果应为立项后、研究期限内的成果,获批立项前的成果不得列入课题的研究成果。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管理
课题获批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须经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且总人数严则上不得增加。申请变更课题组成员并得到批准的,该课题当年不得申请结题。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组成员对课题研究的贡献决定名单排序。另外,根据立项评审专家的意见,对此次批准立项的部分课题名称表述进行了优化,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名称要与立项通知书一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检查和指导,督促课题组按计划开展研究,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四、关于不批准部分课题立项的说明
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本次有18项申报课题不予批准立项,主要是存在下列问题:
(一)课题名称不规范,核心概念表述不清、界定不准确。
(二)课题研究目标、内容与选题不符,研究对象不明确,研究内过大、过多、无重点。研究目标和内容表述混乱、重叠,研究思路模糊。
(三)不按要求进行课题设计论证,论述缺乏逻辑性,过程不完整,创新不足,研究方法和预期研究成果设计不科学。
(四)课题负责人为在研的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符合申报条件;预计完成研究时间过短,无法保证研究取得成果。
(五)课题研究方向与研究团队实际工作关联性不大,缺少必要的研究基础和保障条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龙先东,0777-2856382;地址:钦州市乘风大道钦州市教育局北楼406室。
附件:钦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立项名单
钦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