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工作措施》(钦办发〔2020〕5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做好年度计划
我局严格按照《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年初印发了《2020年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我市在市民服务中心成立了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审批窗口,将市审批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海防办、应急局等审批事项实现一窗受理,联合会审。此外,我局制定了《钦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打破传统属地管理审批模式,针对群众异地线下办事的需求,在全市推行市、县(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同城通办服务模式,通过属地和异地相互委托或授权,实行异地办理、就近可办,减少群众在属地和异地实体大厅来回跑腿的次数。
(三)注重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立法
我局注重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立法工作,2019年我局已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完成起草《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2020年我局通过参加会议、座谈、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做好《钦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2020年,我局有一个立法前期调研项目,即开展《钦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年内,我局已会同市司法局完成了市内和自治区内两个阶段的调研工作,并按时将调研报告报送市司法局。
(四)提高依法行政实施水平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期限要求,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在本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合法、准确、及时,行政执法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同时,我局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经过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程序,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得到有效保障。此外,我局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有关自由裁量基准,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做到执法有理、有据、有度。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今年,我局加大对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市范围的层级监督检查,并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巡查,发现违法违规案件及时移交执法部门查处。此外,我局继续将根治建筑农民工欠薪列为重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采取平台数据监管和施工现场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欠薪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我局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0年,我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0件,办理政协提案32件。
(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民法典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新颁布的民法典,增强法律意识,2020年8月,我局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组织所有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作为干部职工履职的基本功和必修课。11月,我局提前出台了《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宪法宣传周”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全面组织部署开展五个宪法宣传主题活动: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社区、宪法进网络,积极利用工作职能开展宣传宪法和民法典。12月4日,我局充分利用全市举办“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时机,在钦州湾广场举行宪法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宣传单、民法典宣传画册和涉及住建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宪法知识,并接受群众咨询,答疑解惑。
(七)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
面对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及时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防控工作职责,并明确以物业住宅小区、建筑施工工地、公租房小区和房地产楼盘防控工作为重点,大力做好防控工作。同时,迅速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印发建筑施工工地和物业住宅小区防控应急预案。并以书面文件、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及时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转发给各辖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企业,有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依法防范疫情的法治意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此外,我局坚持拉紧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排查管控网,共出动1380人次,现场督促指导中心城区多达201个物业小区、56个房地产楼盘以及全市251个施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并对市区14个公租房小区实行了一个不漏全覆盖督促检查。在全面复工复产之际,我局开展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全力支持和推动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第一时间实现100%复工复产。
二、存在的不足
我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规范、整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够平衡,个别部门出现“重业务轻法治建设”的现象,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还不能完全相适应,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大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围绕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大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重点宣传工程建设与质量安全、物业管理等矛盾多发领域涉及的法律规范,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规划和培养,从整体上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行政执法队伍。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