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务求构建畅通、高效的问题受理反馈沟通渠道,听企业声音、察企业所想、解企业难忧,有效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效能,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各类市场主体,及时回应和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难点、堵点问题,更精准、更高效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局已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建议受理反馈相关工作机制,具体如下:
一、受理机构
钦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77-2558933,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H区121窗口后台办公室。
二、反馈渠道
企业(单位)及个人可通过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议和投诉”小程序、12345市长热线、来函(文)、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留言等渠道,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进行反馈。
三、处理流程
收到市场主体反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按原渠道反馈给市场主体;问题建议涉及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经沟通后可以延长时限,但初步意见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