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北海市铁山港区“9·30”房屋倒塌、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10·22”自建房倒塌以及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等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刘佐率督导组于2024年1月25、27日赴各县(区)开展“迎新春 保平安”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导检查。

刘佐(右三)在钦北区督导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督导组实地抽查了教育培训机构、宾馆酒店等多业态混合、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详细了解房屋隐患排查、分类整治以及风险管控情况。刘佐强调,临近春节假期,群众出行意愿强烈,聚会集会等活动增多,各县(区)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要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和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3层及以上、涉及10人以上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违规改建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假期期间的日常巡查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一栋”,同时要切实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在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刘佐深入拟列入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的家中,详细了解农户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并强调,对于符合纳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各县(区)须应纳尽纳、能做先做,先行组织实施,对于暂无建设意愿的农户,要通过工程措施或动员其借住、租住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同时要深刻汲取云南镇雄县“1·22”山体滑坡事故教训,要规范、科学地做好新建房屋的选址,避免切坡建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副局长林春海参加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