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各县(区)做好“迎新春 保平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刘佐率督导组于1月31日赴各县(区)开展“迎新春 保平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督导检查。

刘佐(左三)在灵山县督导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在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面,督导组检查了各县(区)住建部门开展“迎新春 保平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检查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现场动火作业和消防安全以及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等情况。刘佐强调,一是要筑牢安全防线,项目参建各方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摒弃坐等过年的麻痹思想、松劲心态,重点关注春节前的收尾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要坚守民生底线,要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作,提升处置质效,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平稳有序。三是项目施工单位春节期间要做好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安排人员春节放假期间做好工地的日常巡查。四是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再教育,确保认识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要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定部位、定工序、定人员,确保高效率安全复工。
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督导组检查了各县(区)住建部门开展“迎新春 保平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了用作培训机构的自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详细了解各县(区)对判定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鉴定、销号、管控等情况。刘佐强调,一是要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产权人或使用人开展隐患自查,当好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推动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有效落实。二是强化日常检查,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街道、乡镇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结构存在隐患的房屋要及时除险;对已开展鉴定但未取得鉴定报告的,督促各鉴定机构加快鉴定进度,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8号)要求,保证鉴定服务质量。四是要利用春节假期人员返乡的时机,加大自建房安全宣传力度,科普相关房屋安全隐患知识,强化“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的房屋使用安全理念。
督导组还实地了解“保交楼”项目有关情况。刘佐强调,“保交楼”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保的是民生,稳定的是民心,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群策群力、攻坚克难,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好。
四级调研员杨建邦参加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