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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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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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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1/12/15 1.3w 阅读 100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