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市区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2012/09/18 6.5k 阅读 54 点赞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钦州市
市区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2012〕34号

  为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健全我市地价体系,规范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现将钦州市市区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的对象及范围

包括钦州市市区、滨海新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范围内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统称钦州市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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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基准地价的内涵及表达方式

  (一)住宅用地:在估价期日为2010年6月30日,在设定“五通一平”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围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以下同),容积率为3.0,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70年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二)商业用地:在估价期日为2010年6月30日,在设定“五通一平”开发程度、建筑密度为30%,容积率为1.0,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40年以及首层楼面地价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三)工业用地:在估价期日为2010年6月30日,在设定“五通一平”开发程度,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50年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四、各用途土地级别及范围描述 

(一)住宅用地级别边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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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用地级别边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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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准地价的作用及应用方向

  基准地价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价格杠杆,是政府加强地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但涉及具体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收购储备,以及企业破产、兼并、改制、清产核资和兴办“三资”企业、股份制入股等涉及土地资产的,必须按宗地地价的评估程序和方法进行地价评估。

  五、基准地价的公布方式

  本次基准地价的公布方式采用网上公布方式,请登录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各用途土地级别边界、路线价等其他数据成果可到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查询,并与土地级别图等成果图件结合使用。

  六、基准地价的执行时间

  自2012年10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1996年公布的市区基准地价及相关成果终止使用。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下载: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钦州市市区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