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15/08/20 3.7k 阅读 368 点赞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钦文新广发〔2015〕71号

各县(区)文体广电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局、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社会工作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自治区、市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以及我局8月14日下午市直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做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决定从2015年8月20至9月10日,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紧密结合本系统实际,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文化系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本系统内所有的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印刷企业和文物建筑等单位。重点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印刷企业和文物保护等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重点问题的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落实各级政府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四)文物建筑单位和文化市场经营单位防火、防盗、防雷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六)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检查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局属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采取“单位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市局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即在单位全面自查基础上,以各县区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和市局综合督查的方式开展工作。本系统综合督查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本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局办公室。

(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各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级政府,并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有关情况分别于9月12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和同级安委会办公室。

(三)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市、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组织领导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龙洁、林钦娟为组长,贺从忠、卢永昌、冯明业、邓鸣、黄贵春、宁海为副组长,成员由局属单位负责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科技事业科。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检查责任。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

(三)切实整改隐患。县(区)文体广电局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部位,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单位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9月12日前将安全大检查总结(纸质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市局安全办,联络人:黄福兴,电话:2822360,邮箱:qzswxgdj@163.com。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8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