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电影发行放映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 ||
| 钦文新广发〔2016〕34号 | ||
| 各县(区)文化体育广电局,市嘉乐电影有限公司、市第二电影公司,钦州港新城电影院: 现将《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电影发行放映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局负责市嘉乐电影有限公司、市第二电影公司及其下属电影院的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负责钦州港新城电影院的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放映单位的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不含市直属单位及其下属电影院)。 二、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填写《电影发行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情况表》,报送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审批科(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劳家建、陈北鸿;联系电话(传真):3681051),以便统一向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申请领取《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三、开展电影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受检单位(个人)需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发行单位年检报告书》(电影发行单位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检验合格后换发新证,由电影发行单位填写,一式3份,检验完毕后检验及受检双方各存1份,报市局备案1份)、《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影放映单位年检报告书》(电影放映单位由市局检验合格后换发新证,由放映单位填写,一式2份,检验完毕后检验及受检双方各存1份),要求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电影发行、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 4.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电影发行放映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3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 |
||
|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电影发行放映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2016/04/05 1.5w 阅读 542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