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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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后,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现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对查处结果公示如下: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7月14日-8月14日进驻广西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驻期间设立专门电话:0771-5560425,专门邮政信箱:南宁市55号邮政专用信箱。主要受理广西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
政策通知公告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
2016/07/24 1.9w 阅读 15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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