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货运源头钦州市人民政府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2016/12/29 1.2w 阅读 334 点赞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钦州市货运源头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2016〕42号 

  根据《钦州市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制度》(钦政办〔2016〕128号)规定,现将钦州市货运源头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第一批)公告如下:  

  一、 广西泰禾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二、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钦州分公司。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