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钦州市小学语文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钦教研发〔2023〕10号)

2023/02/26 1.2w 阅读 336 点赞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文件


钦教研发〔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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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

钦州市小学语文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研室,市高新实校:

为更好地落实《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帮助我市小学语文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更新教学方法,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选拔优秀教师代表我市参加广西小学语文优质课展评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钦州市小学语文优质课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

基于新课标的小学语文进阶式深度阅读教学实践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5-17日

三、活动内容

  1. 各县(区)推荐的教师进行小学语文课堂教学展示。

  2. 专家现场点评及专题讲座。

四、活动地点

钦州港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四小校区)

五、活动方式

(一)灵山、浦北、钦南、钦北各推荐2名教师(低段1-3年级、高段4-6年级各1名),钦州港片区(高段)、高新实校(低段)各推荐1名教师参加优质课现场展评。

(二)各县(区)可报送3节课例参加录像课的评比,钦州港片区、高新实校可报送1节课例参加评比。

(三)参赛要求

1.参赛教师应满5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评选课课型及要求。课型统一为阅读教学课,可以选择单篇阅读教学、单元阅读教学、群文阅读教学。教学内容为小学语文统编教材1-6年级下册第三单元后的内容。

3.参评课教学要体现《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要求,以核心素养为统领,围绕语文学习要素,聚焦语文学习主题,突出语文学习任务,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学生知识、能力、思维与语文素养经历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具体要求详见评价标准(附件1)。

4.备课要充分体现集体研修和团队创新精神。

5.各县(区)教研室、高新实校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将优质课评选活动选手及指导教师信息表(PDF、Word)、教案报送至qzjksxy@163.com。教案A4纸2-3页,标题字号为宋体3号,正文为宋体5号。教案材料包括三方面的内容:200字个人简历;上课年级、册数、参赛课题、单位、教学过程;500字设计说明(文责自负,过期不候,请按要求切实做好工作)。

六、评审办法

(一)现场执教展示

1.时间要求一课时,35分钟。上下课以铃声为准,超时超过1分钟将在总分扣掉1分,超过2分钟将在总分扣2分,以此类推。

2.采用现场打分、确定评比结果的方式进行。遇到所在县(区)的参赛选手评委回避,不予评分。其余评委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为参赛选手最终得分。本次展评活动设一、二等奖,现场颁发证书。

(二)录像课

1.录制的教学课堂视频一课时不超过35分钟,超时超过1分钟将在总分扣掉1分,超过2分钟将在总分扣2分,以此类推。

2.采用集中评委评审的方式进行。本次展评活动设一、二等奖,评审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颁发证书。

七、观摩人员

(一)各县(区)的小学语文教研员、骨干教师。

(二)活动现场观摩以自愿为原则。观摩名额分配如下:灵山县40人,浦北县40人、钦南区45人、钦北区40人,钦州港片区30人,高新实校5人。

八、其他事项

(一)参加现场展评的教师于2023年3月15日上午11点分到钦州港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四小校区)报告厅签到,并上交教学设计和教材原文复印件件一式7份。

(二)各县(区)推荐一名语文教研员担任评委,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3点前到钦州港第一小学教育集团(四小校区)报到后进行录像课评比。(评委名单请于3月13日前报给李建华老师)。

(三)此次活动不收取费用,不安排食宿,参加展评活动的上课教师、观摩教师及评委的差旅费等按相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四)请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对接好钦州港第一小学教育集团,落实好相关会务工作。

(五)请单位在3月10日前将参加观摩活动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3)上报到qzjksxy@163.com。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建华,13557076856。


附件:1.优质课评选评价表

2.优质课评选活动选手及指导教师信息表

3.参加观摩活动教师名单汇总表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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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优质课评选活动选手及指导教师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参赛选手姓名

所在单位

教龄

职称

目前所教学段

联系方式







指导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

教龄

职称

联系方式

备注













指导老师限填两名









附件3


参加观摩活动教师名单汇总表

(Excel表格)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观摩教师姓名

所在单位

职称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