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广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志愿者名单的通知》(桂教办〔2023〕98号)转发给你们(名单详见附件)。同时就加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志愿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及时将志愿者名单和联系方式提供
给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指导学校根据自身需求,与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按协议约定开展各类课后志愿服务。县(区)教育局要做好学校服务协议的备案工作。市直学校与志愿者签订的服务协议直接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二、各县(区)教育局与学校共同做好志愿者入校服务活动的日常管理。志愿者退出广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志愿者名单的,需要向辖区内教育局提出申请。对于被终止入校服务的志愿者由县(区)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各县(区)教育局每学期需对辖区内入校服务的志愿者参与服务情况进行统计。积极挖掘志愿者入校服务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案例。于每学期放假前一周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qzjyjjk@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劳驿,0777—2814411。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广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志愿者名单的通知......务志愿者名单的通知.pdf
桂教办〔2023〕98号附件:广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志愿者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