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申报命名第二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

2022/04/24 2.7k 阅读 340 点赞

市直各学校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根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钦办发〔2019〕2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革命传统教育类。包括各类纪念馆、纪念地、标志物、革命战争重要战役纪念设施、历史遗址遗迹以及爱国名人故居等;

(二)历史文化教育类。包括各类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历史文化遗迹等;

(三)建设成就标志类。包括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标志性纪念地、重大建设项目等;

(四)自然人文景观类。包括有重要历史意义、体现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风景区(点)的风景名胜区等;

(五)体现各民族特色的优秀文化场所类。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对照《钦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和使用办法》相关规定和《钦州市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测评表》(附件1),收集相关资料,填写申报表。

(二)市直各学校及驻钦单位基地由市教育局初审后,直接向市委宣传部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第二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必须是被命名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满2年(含2年)以上。

(二)第二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材料包括:市直各学校及驻钦单位申报报告一份;《第二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提供展陈大纲、展陈版式稿各一式三份,或提供能够反映基地全景、主要设施和陈列物的图片;基地解说词普通版和未成年版各一份等。

(三)市直各学校及驻钦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做好第二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

四、考评命名

(一)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实地查验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初步命名名单后,向社会公示。

(二)批准命名:经公示确认无不良反映和相关问题后,由市委宣传部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命名授牌,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有关事项

(一)请市直学校及驻钦各有关单位调查了解现有基地情况,汇总形成《市直学校及驻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览表》(附件3),与第二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二)2022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于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王璇,电话:2825286,电子邮箱:qzjyjjk@163.com。

附件:1.钦州市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测评表

2.第二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表

3.市直学校及驻钦各有关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

览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

钦州市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测评表

测评指标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得分

设施建设

(10分)

(1)有主题鲜明、规模适度的展陈场所(4分)

基地规模、展陈面积小,展陈主题不突出的,酌情扣分。

实地考察

(2)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功能完备、运转良好(3分)

有专门的车辆停放地、安全监控、内部联络设备和观众服务窗口等设施,各种指示牌设置合理清晰,安全保障设施完备,每缺1项扣1分。

实地考察

(3)常规维修和日常维护有力有效(3分)

主体建筑、配套设施和展陈设施存在破损、污损、残缺的,视情扣分。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文物保护

(15分)

(1)及时有效保护遗址遗迹、历史文化建筑,最大限度保持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5分)

没有专门的保护制度的,扣1分;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2)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有严格的管理保护制度,藏品档案齐全、馆藏文物安全(5分)

文物管理制度不规范的,扣1分;展品维护不力、有严重损坏的,不得分。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3)文物史料调查征集和研究阐释工作扎实深入,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5分)

文物史料阐释表达不清,每发现1处扣0.5分。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基本陈列

(20分)

(1)坚持用唯物史观来反映和记述历史,主题思想突出、精神内涵丰富,设计科学、编排合理、内容集中、逻辑清晰,教育功能得到有效发挥(5分)

教育主题展示不够的,酌情扣分;展陈布局不合理、内容不完整扣1分;文字说明不准确、字迹模糊难辨、表达不清楚、不充分的,每发现1处扣1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2)严把政治关、史实关,展陈说明和讲解准确、完整、权威,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敏感问题的评价符合中央精神(5分)

与中央精神或史实不符的,不得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3)在保持基本陈列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定期研究、及时补充体现时代精神的展陈内容(5分)

没有定期更新、补充的,不得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4)展示方式与展陈内容相得益彰,展示艺术与思想内涵有机统一,展示手段丰富生动、时代感和吸引力强(5分)

展陈方式过于单一的,酌情扣分;发现图片、模型等存在失真、霉变现象的,每1处扣0.5分。

实地考察

主题教育

(20分)

(1)精心组织参观学习活动,与周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驻地部队等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大中小学生、党员干部、各界群众和部队官兵瞻仰和参观学习(6分)

共建共享机制运作不畅,教育作用不明显的,视情扣分;没有开展结对共建的,扣1分。

材料审核

(2)广泛开展重大主题纪念活动,结合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纪念活动,设计开展有庄严感和教育意义的纪念庆典仪式,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纪念活动,举办专题展览、临时展览和流动性展览(8分)

积极参与地方重大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第二课堂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巡展活动或引进展览;常态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缺1项扣1分。

材料审核

(3)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推进红色旅游,积极研发红色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红色文化资源和教育基地作用得到有效发挥(6分)

创造条件推进红色旅游发展,未开发1项主题文创产品的,扣1分。

材料审核

内部管理

(20分)

(1)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决策和监督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4分)

有开放接待、投诉处理、环境保洁等管理制度,每缺1项制度扣0.5分;管理制度和人员照片没有上墙的,每缺1项扣0.5分;资金投入不及时、来源不稳定、使用不规范、投入渠道单一的,酌情扣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2)积极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手段规范便利,接待咨询、参观引导、安排讲解热情文明,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医疗保障细致周到(4分)

有安全保卫制度、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全员安全教育,每缺1项扣1分;发现基地负面舆情的,每1条扣1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3)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管理队伍优化,科研力量充实,展陈和讲解人员专业素质高,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教育培训和激励机制健全,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鲜明(4分)

无专(兼)职工作人员,扣1分;无志愿者扣1分;无教育培训和奖励机制的,扣1分。

材料审核

(4)有专兼结合的高素质讲解员队伍,利用专题讲座、现场教学、馆际交流、讲解员业务赛等形式,每季度对专职讲解员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培训,开展分众化分龄化讲解(3分)

讲解员少于2名的,扣1分;未落实讲解员定期参加学习和培训的,扣1分;讲解员讲解不准确、不熟练、服务不主动的,酌情扣分;至少有普通版和未成年人版2套讲解材料,少1套扣1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5)内部和周边环境整洁优美,参观氛围庄严肃穆、秩序井然(5分)

建筑与环境不协调的,建筑布局不合理的,未落实文明卫生主题实践常态化的,不能达到净化、绿化、序化、美化要求的,酌情扣分。

实地考察

工作机制

(15分)

(1)主管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及时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5分)

主管部门和基地领导班子职责明确,每年都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少1项扣1分。

材料审核

(2)工作运行机制科学合理,有完善的效果评估和考核评价机制,宣传推介工作广泛深入(5分)

参观人数下降的,酌情扣分;未能及时编发宣传折页(画册、视频影像资料)等外宣品的,扣0.5分;没有在媒体或平台或户外载体宣传推介基地的,扣0.5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3)严格落实政策保障机制,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完善,改陈布展支持机制健全(5分)

免费开放制度牌匾没有上墙,扣1分;未向社会公示开放时间和免费措施的,各扣1分;没有监督和预约电话,扣1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否决项目

(1)未能真正实行免费开放;
(2)未按规定履行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报批程序,存在未批先建、边报边建或擅自扩大范围、项目搭车等现象;
(3)被命名为县(市、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满2年。

上述3种情况,一票否决。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说明:①申报测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无否决项目的,列入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候选名单;

②测评指标中的“否决项目”,由各基地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附件2

第二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

主管单位

地址

邮编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手机

基本情况:包括基地概况、展陈内容、特色项目、作用发挥等内容,字数约1500字(可附页)

年月日(盖章)

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年月日(盖章)

推荐部门审核意见:[市直学校及驻钦基地由市市教育局负责]

年月日(盖章)


附件3

市直学校及驻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览表

报送单位(盖章):  2022年月日

序号

基地名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

姓 名

单位职务

手 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