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5/26 1.3w 阅读 460 点赞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学校及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2〕5号)精神,现就做好钦州市教育系统“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的范围及条件、要求、程序按桂教师范〔2022〕5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推荐名额分配

详见《钦州市教育系统“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无符合评选条件人选的单位(学校)可不推荐。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桂教师范〔2022〕5号文件要求执行审核公示制度,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4日。

(二)材料要求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及相关单位推荐人选公文纸质版1份,正文内容包括评选推荐工作完成情况、公示情况,推荐人选。附件材料包括推荐人简明表(详见桂教师范〔2022〕5号附件2,随文提供纸质版,并按推荐项目分类与推荐人选材料一同提供Excel版)等。

(三)推荐人选材料

根据“一人一档”原则,提供相关纸质版和电子材料。详见桂教师范〔2022〕5号文件要求。

(四)联系方式

1.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及相关单位于2022年5月26日前填写桂教师范〔2022〕5号《评比表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5)电子档报送至qzjyrs@163.com。

2.推荐材料纸质版邮寄或送至:钦州市教育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1)人教科207室,接收人:彭志湘,电话:15107899898。

3.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人教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志湘,0777-2823442;叶多多,0777-2868530。

附件:1.钦州市教育系统“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钦州市教育系统“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3.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西教学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钦州市教育系统“广西教学名师、特级

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广西

教学名师

特级教师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教育管理人员

中小学校行政管理、教辅人员

中小学班主任

教育厅分配全市名额

6

14

12

1

2

2

钦州市

市直

6

8

4

1

1

1

灵山

4

12

10

1

2

2

浦北

3

10

8

1

2

2

钦南

2

5

6

1

1

1

钦北

2

5

6

1

1

1

港区

1

2

2

1

1

1

小计

18

42

36

6

8

8

备注:名额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请根据被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业绩、获奖情况先进行排序;无符合评选条件人选的单位( 学校) 可不推荐。

钦州市教育系统“广西教学名师、特级

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钦州市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科,由吴庆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