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钦州市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2022—2023学年选用教材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2/08/08 5.3k 阅读 210 点赞 查看原文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灵山县、浦北县教育局,市属各中职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2022—2023学年选用教材备案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6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并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广西职业院校2022—2023学年选用教材备案表》(附件1)excel 文档和盖章PDF扫描件发至市教育局职成科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成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覃晓鲜,2835920;邮箱:zck5940@qinzhou.gov.cn。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8月8日 钦教职成〔2022〕84号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2022-2023学年选用教材备案工作的通知.pdf桂教办〔2022〕696号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2022-2023学年选用教材备案工作的通知.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钦教职成〔2022〕84号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2022-2023学年选用教材备案工作的通知.pdfPDF桂教办〔2022〕696号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2022-2023学年选用教材备案工作的通知.xlsxExcel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