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语委、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23年钦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钦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构建语言文字工作治理新格局,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弘扬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做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融入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任务之中,切实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党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县(区)语委工作报告制度,继续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市、县(区)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落实《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教语用〔2022〕2号),进一步强化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高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作用。
二、加大推广力度,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
(三)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根据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年度督查计划,组织各县(区)语委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考评工作交叉检查,确保我市超过80%的各级各类学校完成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任务。加强学校语言文字环境建设,建好书香校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和课程资源建设,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实施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的《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及测试大纲》(试行),开展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调研、宣传等工作。
(四)扎实推进推普攻坚行动。聚焦农村地区、边境地区、 少数民族聚居区实施推普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推普乡村行”“小手拉大手,学讲普通话”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壮年农民、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的普通话水平。开展边境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效果调研,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电商从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的普通话沟通交流能力。推进强村帮弱村、强校帮弱校“手拉手”活动。加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和社区街道骨干人员的普通话培训。
(五)深入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继续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乡村和“推普之家”的创建活动,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培训,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以及中小学校的作用,组织测试员到学校、机关、乡村、社区开展培训,采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对县(区)、镇两级公务员、基层干部和青壮年农民进行普通话培训。
(六)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举办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官方网站、传统媒体、主流新媒体和公共场所为主阵地,通过发表文章、报 道新闻和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提高社会大众对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广泛宣传各行各业特别是乡镇、村屯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取得的成就。充分利用世界读书日、“六一”儿童节、中国丰收节等节庆日,举办群众喜闻乐见、老少皆宜的推普趣味活动,形成“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部门联动,提升语言文字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七)加强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各县(区)、各学校语委专兼职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推普骨干教师、语言文字科研工作者的培训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统筹能力强、专业水平高、乐于奉献的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大力培育农村推普人才,鼓励回乡大学生加入“我为家乡推普代言”行列,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行动。健全完善由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组成的语言文字专家库、中青年学者储备库,为全面推进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培训。
(八)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水平。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团队培训、人才培养、行业规范、监督检查等范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对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新闻媒体、网络空间、信息技术产品、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管与引导,营造规范、健康、文明的语言环境,防范因语言文字错误应用产生负面影响。发挥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域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回头看”。
(九)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认真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指导各基地聚焦国家、自治区语言
文字重点工作,着力开展前瞻性、战略性语言文字政策研究及重大实践探索,承办好语言文字专项培训、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基地间优势互补、资源互配、协同创新。
(十)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贯彻执行《普通话水平测 试管理规定》(教育部第51号令)和国家语委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制定测试规程实施细则和测试站点建设标准,科学设置测试站点。加强测试站点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增强测试服务供给能力,满足社会大众对测试的新需求。
四、增强文化自信,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十一)打造特色活动品牌。举办钦州市中华经典诵读大赛、钦州市汉字听写大赛等赛事,做好中华经典诵写讲优秀作品的展示和传播。加强规范汉字书写的宣传推广。组织广西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钦州分赛区比赛,遴选和组织选手参加广西总决赛。
(十二)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贯彻落实《广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开展经典润乡土活动融入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宜居乡村和非遗古镇(村落)等规划建设中。广泛开展“诵读名家进校园、入社区、到村屯”、“红色经典乡村行”、“乡村朗读者”、家庭共读一本书、家庭读书日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接地气、易理解、好学习的作品和资源,通过诵读、书写、演讲、培训、展演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形式,传播正能量,增强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