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例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网信〔2022〕27号),为推进钦州教育云平台建设,加强中小学特色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同时推荐一批优秀课例参加自治区遴选。经研究,决定开展钦州市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相关学科专业教师均可自愿参加。课例内容以现有的德育教学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实践成果为基础,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深度挖掘具有本地地方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教学成果,形成面向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题教育的数字教学资源。
二、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三、遴选形式
(一)以课例材料形式进行评选。课例内容要完整,课例制作要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评奖办法。按照课例内容和制作要求先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的要求不得进入评选范围。入选范围的,按参评总数的25%、35%、40%设一、二、三等奖,各获奖课例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与选手同等次的指导奖项(每个课例限1名指导老师)。
(三)根据自治区分配给钦州市的名额,推荐相应课例参加自治区级遴选。
四、遴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结合遴选主题自主确定教学内容,自主设计微课并向学校提出申报。
(二)学校推荐。各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微课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活动,并择优向县(区)教育局进行推荐(市直学校直接推荐报送到市教育局)。
(三)县级评选推荐。各县(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课例进行筛选,确定县级优秀课例,并将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参与市级遴选。
(四)市级评选。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课例进行评选,确定市级优秀课例并向自治区级推荐,原则上同一课程内容只推荐1节优秀课例。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本校)的优秀课例评选。
(二)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负责收集汇总本地(本单位)课例材料并报送到市教育局。报送的材料包括优秀课例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和单位盖章扫描版)和课例材料(电子版),其中课例材料应为课程资源包,每个课例建立单独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工作单位—姓名—课例名称”。
(三)以上所有上报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请于10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文件过大可用U盘拷贝送到市教育局),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蔡媛,0777-2820331、18775760376,电子邮箱:gxqzdjz@126.com。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乘风大道市教育局北楼306室。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例遴选工作的通知
2.课例推荐名额分配表
3.优秀课例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