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教育局 钦州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 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2/07/28 1.5w 阅读 72 点赞

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司法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2〕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推进我市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意识,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在校学生(含实习生)。

三、活动内容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为主线,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与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活动的普及度和参与率,培养、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学习重点

1.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史深化宪法教育。着重宣传现行宪法施行四十年来党重视用宪法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的法治故事和案例。注重结合历史、国情和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尊崇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宪法学习宣传,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3.坚持与日常法治教育相结合。在宪法教育活动中增加民法典、教育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和巩固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了解掌握自我保护、防灾减灾救灾以及防范学生欺凌、网络诈骗、人身侵害等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

(三)主要活动

1.争创“宪法卫士”活动。继续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于2022年6月初上线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为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各县区各市直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要将网上学习过程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教学,与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暑假作业、志愿服务等活动统筹安排,通过集体组织或者学生自主学习等方式,动员学生参加,争创“宪法卫士”。确保我市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5%,市直学校和县区城区学校学生参与率在95%以上,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普遍学宪法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已将“宪法卫士”参与率纳入教育系统绩效考评指标,活动结束参与率未到

85%的单位,将扣绩效分。

2.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活动。各县区和市直学校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组织和动员师生普遍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活动,争取让每位师生都以不同形式参与宪法学习相关活动。

3.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活动。教育部普法网于2022年6月中旬开设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平台。学校可以按活动细则(详见普法网)要求,推荐本校宪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中的优胜选手通过平台参加活动。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学生也可以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达到相应要求后,自主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参与展示。

4.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党史知识、诚信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自主开展县区级知识竞赛。于2022年9月5日前,各县区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优秀选手各一名,市直学校每校只选一名选手。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在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于2022年9月5日前,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优秀选手各一名,市直学校每校只选一名选手,每位选手需拍摄5分钟时长的现场演讲视频,并附上演讲稿,发到指定邮箱。

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市直学校推荐的选手进行评比选拔,择优选送参加自治区决赛。

除选拔报送外,本次演讲比赛设立网络通道,网络通道分为全国“网络风采展示”和广西“网络海选”。参加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的选手可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网络风采展示”平台,按要求自行上传视频材料并参加线上比赛,教育部将从全国“网络风采展示”的选手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参加广西“网络海选”初赛的选手,须以学校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报名且每校不超过3名)报名并参加广西“网络海选”,教育厅将从参加广西“网络海选”的选手中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优秀选手一并参加全国网络直播复赛。

5.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各县区各市直学校积极组织参与教育部2022年12月上旬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6.“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将通过普法网适时通知。

四、组织机构

为了顺利推进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成立钦州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和市司法局的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和市司法局分管的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担任,小组成员是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赖廷耀  钦州市教育局局长

        杜应参  钦州市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田茂群  钦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岩松  钦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钟逢发  钦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黄春梅  钦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成  员:潘广信  钦州市教育局党建与思政科科长

吴庆彪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科长

翁丽明  钦州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黄本芸  钦州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和市直学校要深刻认识2022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特殊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迎接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将“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参与情况作为钦州市依法治校星级学校建设和认定的重要依据。

加强统筹指导,科学拟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将学讲宪法有关活动和中小学日常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

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可把宣传学讲宪法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报送,全方位展示学习成果。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于2022年8月3日前,填写《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联络人员回执表》(附件1),将表格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zjyfz@163.com,邮件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联络人员回执表”。

(二)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于2022年9月5日前,提交《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选手推荐表》(附件2)、《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附件3),将附件盖章扫描版、可编辑word版和演讲视频、演讲稿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qzjyfz@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报名材料”。

(三)请各县区和市直各学校于2022年12月8日前,将2022年的活动总结(含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活动期间的宣传图片材料(盖章版和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zjyfz@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总结或活动宣传材料”。

(四)请各县区和市直学校(上报数据包括区直中等职业学校)于2022年10月8日前,填写《2022年广西“我与宪法”微视频信息表》(附件4),将表格盖章扫描版、电子版和视频文件发生至邮箱:qzjyfz@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2年广西‘我与宪法’微视频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下渠道与相关人员联系:

1.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张淯凤,0777-2833080。

2.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秘书处:广西师范大学颉晓凯,0773-3669001,15577351180, 自治区教育厅徐夏帆,0771-5815102,18607715112。

3.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电话: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010-88819617,电子邮箱:user@qspfw.com

附件:1.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联络人员回执表

2.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选手推荐表

3.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

4.2022年广西“我与宪法”微视频信息表

5.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

钦州市教育局      钦州市司法局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

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联络人员回执表

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负责人

联络员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注:1.负责人为分管法治教育的局/校领导;

2.联络员为专门负责“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接比赛相关信息;

3.联系电话包括座机号及手机号。


附件2

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知识竞赛选手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参赛学生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生联系电话

学校及年级

参赛组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校)

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微信号:

注: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联系人应为带队参加比赛的领队或者带队老师


附件3

2022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选手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参赛学生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生联系电话

学校及年级

参赛组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高校)

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微信号:

注: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联系人应为带队参加比赛的领队或者带队老师


附件4

2022年广西“我与宪法”微视频信息表

单位:(盖章)

视频作品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校

班级

人员类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微信号


附件5

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细则

为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推动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以下简称“第七届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减轻地方和学校负担,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开通第七届活动“网络风采展示”平台。现将活动相关细则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分为命题演讲与在线知识竞答两个项目,设“学校推荐通道”与“个人通道”(即原“网络海选通道”)两种参与途径。

在普遍开展 2022 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各省级教育部门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通过普法网参与第七届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普法网将采用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相结合等方式,对参与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汇集各地各校活动数据,为省级教育部门推进学讲宪法活动提供参考。

学校通过组织宪法网络学习、举办校内演讲比赛与知识竞赛等方式遴选优秀学生,并通过“学校推荐通道”为学生统一报名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命题演讲与在线知识竞答项目。未被学校推荐或学校未组织校内遴选的,学生个人在完成 2022 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获得“金牌”称号后,也可通过平台开设的“个人通道”直接参与命题演讲项目。

二、时间安排

起止时间:6 月中旬至 9 月 30 日 18∶00。

三、参与流程

(一)广泛开展“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学生通过普法网完成 2022 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相应年级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获得“金牌”称号的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遴选活动。

(二)学校组织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遴选活动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校级遴选活动,从各个学段遴选出具备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与法治精神的优秀学生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

普法网将提供“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官方宣传海报及校级遴选活动背景板电子文件,供各级各类学校免费下载使用。

(三)优秀学生参加“网络风采展示”

1.学校推荐通道

6月中旬至 9 月 30 日 18∶00,普法网学校信息管理员(以下简称“学校管理员”)可通过普法网为本校推荐参加“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优秀学生统一报名(学生所在学段以 2022 年 9 月开学后起算)。

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高校组(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共 4 个组别。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分别推荐小学与初中生参加,完全中学可推荐初中与高中生参加,以此类推。

学校在校生相应学段的“宪法卫士”参与人数在 1000 人以下的,本学段可分别报送 1—2 名学生参加命题演讲项目与在线知识竞答项目,1000—2000 人的可分别报送 1—4 名,2000 人以上的可分别报送 1—5 名。同一学生可同时报名参与所在学段的两个项目(此种情况,该学生同时占用两个项目的名额)。

命题演讲项目由学校管理员登录普法网用户管理服务云平台为学生统一报名,并在线为参赛学生提交录制好的命题演讲视频(详见附件 1 与附件 2 要求);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由学校管理员为参赛学生完成报名后,学生自行登录普法网账号完成答题(详见附件 3)。

2.个人通道

未获得学校推荐或学校未组织校级遴选活动的学生个人,在完成“宪法卫士”2022 年行动计划且获得“金牌”称号后,可在普法网网页端自行登录账号直接报名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提交符合要求的优秀演讲视频。个人通道无在线知识竞答项目。

(四)反馈活动参与数据

10 月 14 日前,普法网将通过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等方式,对各省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分别算出学生命题演讲项目的“AI 参考分”,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的答题得分。各地活动整体参与情况与优秀学生等数据,普法网将反馈至各省级教育部门,作为各省组织省级比赛等后续活动的重要参考。

(五)直通全国总决赛

除各省级遴选赛选拔报送外,组委会将根据“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中人工智能与专家评判的综合结果,分别再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高校(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组优秀学生各 3 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

四、注意事项

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活动相关资料将全部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免费向各地教育部门、学校提供。组委会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向各地各校开展活动相关培训,也不会以任何名义推荐或出售相关资料。

本文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组委会所有。

附件:5—1.“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赛题

5—2.“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说明

5—3.“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在线知识竞答项目说明

附件5—1

“网络风采展示”活动

命题演讲赛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请结合学习生活实际,围绕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主题,自拟题目,讲述一个宪法故事,阐述你对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知识或者宪法实践的认识和理解。内容可以涉及你自己的亲身经历,或者一段你了解的宪法历史,或者你知悉的一位宪法相关人物,或者是一条宪法条文的由来。

命题演讲分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高校(本科或专科在校学生,不含研究生)4 个组别。学生演讲内容应符合各组别学生身心年龄特点,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普及法治知识。学生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陈述亲身经历,讲述真实感受,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

附件 5—2

“网络风采展示”活动

命题演讲项目说明

一、作品要求

参与 2022 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获得“金牌”称号的学生可获得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项目的资格。请参与学生在 6 月中旬至 9 月 30 日,按普法网发布的演讲赛题和相关要求录制并上传视频。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演讲视频,不纳入展示活动范围。上传通道将于 9 月 30 日 18:00 关闭。

(一)演讲内容与形式与要求

演讲内容应当符合《“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命题演讲赛题》(附件 1)要求。学生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因身体原因无法站立的除外)、脱稿形式独立完成演讲,演讲时长为 3 至 5 分钟(时长范围外的作品将不予评审)。演讲过程中不可使用 PPT、音乐、虚拟背景或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不可使用其他任何辅助道具或器材,不可切换演讲场景或加入特效(包括美颜、滤镜等)。人工智能将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正式开始演讲前须先宣读以下内容(以下内容宣读时间不计入 3 至 5 分钟的演讲时长内):

我是来自 XXX 学校(所在学校)的 XXX(姓名),现报名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风采展示,我的组别是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高校组。我承诺,本人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的演讲视频及稿件均为原创。

(二)视频质量要求

上传视频格式须为 MP4 视频文件,视频画面的比例要求为16:9,大小为 10MB—100MB,分辨率建议为 720P 及以上。要求音画同步,声音清楚且画面清晰度高,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

(三)演讲稿件上传

提交视频时,请同时上传与演讲内容完全一致的演讲稿件(格式为 doc 或 docx)。

(四)拍摄要求

可使用手机直接拍摄后上传,也可通过其他设备拍摄后上传。拍摄场地不限,建议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陈设简洁的场地。视频内不得包含任何形式的广告、与本活动无关的商业内容及其他外部链接等。

二、上传要求

(一)视频上传

1.通过“学校推荐通道”参与的,由学校管理员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普法网管理员账号统一进行报名与上传。

2.“个人通道”参与的,由参加 2022 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获得“金牌”称号的学生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普法网学生账号后自行上传。

3.在上传演讲视频时,须同时上传与演讲视频内容完全一致的演讲稿件(稿件不含宣读内容)。

4.视频上传后,请仔细检查视频是否可以正常播放。如出现视频没有声音、画面无法正常播放等情况时,可先删除本次上传,再将视频进行转码后重新上传,以确保视频可正常播放。

(二)视频提交

1.每位学生只可提交一个命题演讲作品。作品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2.投递组别请以学生 2022 年 9 月后所在学段为准。

3.项目报名及上传作品时,请务必仔细核实学生姓名、学段、指导教师等信息。

附件5—3

“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在线知识竞答项目说明

一、基本情况

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由组委会统一命题,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律、未成年人保护、劳动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安全、诚实守信、规则意识等内容展开。在线知识竞答为选拔性比赛,不提供题库。

学校管理员登录普法网用户管理服务云平台后,可通过“学校推荐通道”为学生报名在线知识竞答项目。知识竞答形式为客观题(选择题)在线答题。系统将通过智能组卷生成难度相同的若干套试卷,每套试卷共 25 题,每题 4 分,满分 100 分。学生可通过点击选项进行作答,每题作答完毕后不可再返回修改。

二、作答要求

9 月 30 日前,学校推荐的参赛学生可在任意时间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普法网学生账号,前往个人中心“宪法活动”操作面板,点击“网络风采展示—在线知识竞答”参与作答。使用手机参与的学生,可进入“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后登录普法网学生账号,在首页的“网络风采展示—在线知识竞答”参与作答。

学生参与在线知识竞答项目期间须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程独立作答,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或电子设备等。每位学生共有2 次答题机会,取答题分数最高的一次作为有效成绩。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