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任务落实
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推进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在全局广泛开展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从严落实“第一议题”“第二议题”等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履职能力。为保障普法规划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实施,切实把普法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
(二)认真落实责任,履行职责规定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主体责任,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从组织上保证了法治建设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工作实效
我局坚持多种形式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全面实施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结合“安全生产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月”“宪法活动周”等,通过民政信息网络平台、各类民政宣传展板、信息公开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向社会宣传养老诈骗防范知识、社会救助政策、《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如,年内累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280多场次,惠及全市未成年人80多万人次。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举办各级村(社区)干部示范培训班13期,培训1763人。
(四)严格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水平
一是我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均按照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切实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网上公示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依法在门户网站公示。年内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拟清理规范性文件2件,均不涉及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方面,通过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和广西行政执法信息监管等平台,对全年各项行政执法结果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方便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进行监督。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广西桂信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重大项目合同签订把关,对重大决策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效解决和避免纠纷隐患,降低决策风险。四是为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规范依法行使法定权利,制定了《钦州市民政局权责清单》,强化依法履行职能。全面梳理我局全区通办清单,公布全区事项目录,全面实施通办模式。自2022年10月31日施行的广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有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法治建设工作探索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我局法律专业人才较少,普法手段不够丰富等。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要求,着力开展规范执法与普法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一是继续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系统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履职能力。二是继续推进法治创新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对标学习先进地区行政执法成功经验,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继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考试,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民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特此报告。
钦州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