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办函〔2023〕31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23年清明节期间各项祭扫服务工作平安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全祭扫
今年清明节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第一个清明节,前往市殡仪馆、灵山县殡仪馆、浦北县殡仪馆、市燕山墓园、钦南区常青陵园、钦北区华祖园公墓、灵山县敬安公墓开展祭扫活动的群众,请自觉听从公安交警和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疏导指挥,将车辆有序停放至指定位置。为防止交通拥堵,建议轻车简从、拼车出行,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错峰祭扫
预计4月1日、2日、5日、8日、9日会迎来祭扫高峰日,高峰时段为每日8:00-13:00,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祭扫,祭扫结束后尽快离开,减少在祭扫场所停留时间,避免人群拥挤、车辆拥堵。
三、文明祭扫
鼓励通过“网络祭扫”缅怀先人,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广西殡葬之窗”微信公众号网上祭扫平台进行网络祭扫。倡导采用敬献鲜花等绿色环保的方式祭奠,减少燃烧香烛冥币等物品。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殡仪馆、公墓陵园。自觉摒弃祭扫场所抛撒冥币、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好周边环境卫生。进入野外散葬点祭扫,尤其是林区,请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减少火灾隐患发生。
四、殡葬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市殡仪馆:2822827
灵山县殡仪馆:6204222
浦北县殡仪馆:8312000
市燕山墓园:2828766
钦南区常青陵园:5586661
钦北区华祖园公墓:8887999
灵山县敬安公墓:6668433
钦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