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钦州市民政局紧密结合城乡社区治理、清廉社区、清廉乡村建设实际,坚持“小规约撬动大治理”思路,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推动全市大力弘扬文明乡风和时代新风,推进清廉社区建设,引导广大居民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到清廉社区、清廉乡村建设。
修订“两约”,示范引领。新的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以来,钦州市民政局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和规范,指导村(社区)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过程中,村(社区)从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广集民意、汇聚民智,将文明创建、清廉社区(乡村)的价值导向融入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之中,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大力宣传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事迹,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丧、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等不良习气,推动形成党风正、政风廉、乡风清、民风和的浓厚氛围。其中,浦北县北通镇九梅麓村、钦南区文昌社区等2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入选全区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居民传唱,家喻户晓。钦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用群众看得懂、听得进、记得住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5月28日,市民政局在钦南区文峰街道文昌社区开展全区十佳居民公约——文昌社区居民公约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文昌社区“妈妈文艺队”队员们手持快板,列好队形,阵阵清脆悦耳的快板声响起,伴随《文昌社区居民公约(七言顺口溜)》的深情传唱,“妈妈文艺队”以快板表演这一通俗易懂的传统说唱艺术,宣传文昌社区居民公约的性质和效力。在“妈妈文艺队”的传唱下,居民公约扎根于社区,在居民中生根发芽,让党员居民充分发挥新时代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居民“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自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文明乡风和时代新风日益浓厚。
自觉守“约”,“约”出文明。钦州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主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涉黑涉恶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具有可操作性、现实针对性以及可行性,村(居)民自觉遵守“小规约”,“小规约”约出新面貌、新风尚、新格局。如,浦北县北通镇九梅麓村村民根据网络流行语,开创 “拉黑”制度。即,若有人公然违背村规民约,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一律拉黑,被拉黑户家中有大事小情,村里所有人不去帮忙。但也有补救措施,违约者做了诸如修桥补路、扶老爱幼的好事,且好事积分够了以后,对他的“拉黑”自然消失。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好逸恶劳风气逐渐减少,村民一门心思放在生产上,村民的收入节节攀升,推动村集体不断发展壮大,人均年收入达2万多元。(李炜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