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有关任务部署和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以及《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科协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全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4〕2号)要求,钦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7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的在校学生(含中职实习生)。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田茂群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钦州幼
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谭乃林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月英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春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叶多多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黄本芸 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结合爱国主义教育深化宪法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将爱国主义教育与宪法法治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学生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
3.加强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日常学习生活及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主要活动
1.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2024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分年级进行宪法法治知识在线学习,“宪法卫士”行动主要面向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阶段学生。学生完成综合评价后,可参与“网络风采展示”活动并有机会直通全国总决赛。“2024年‘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内容及操作指南请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登录网址: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4/index.html)查询。
2.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素养竞赛。学段以2024年9月开学后学生所在年级为准。
(1)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2024年9月11日前,各县(区)教育局遴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各1名优秀选手、市直各学校遴选1名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复赛。另开设“网络海选”通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不接受个人报名且每校不超过3名)均可推荐学生参加网络海选。普法网也将设立专栏,供学生自主上传演讲视频参与比赛,并遴选优秀学生参加全国总决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素养竞赛。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法治素养竞赛。2024年9月11日前,各县(区)教育局遴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优秀选手各1名、市直各学校遴选1名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决赛。比赛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各县(区)、市直各学校参与教育部将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的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自治区也将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有关活动。
4.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宪法伴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拍摄歌曲传唱MV,通过普法网和新媒体平台展示,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5.参与“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活动。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参与“我身边的宪法小故事”征文活动,深入挖掘全区学生尊崇宪法、敬畏宪法、维护宪法的事迹案例。各县(区)、市直各学校通过遴选方式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活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6.组织开展法治公益云课堂活动。各县(区)、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观看法治公益云课堂,促进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活动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7.其他活动。鼓励各县(区)、市直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法治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工作统筹,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保障普法经费,科学合理安排法治教育活动,避免“扎堆式”普法增加学校负担。
(二)力戒形式主义。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合理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和活动开展形式,避免应试化学习,不得向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摊派学习任务,增加学校和师生负担;不得以参与率作为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依据。
(三)创新方式方法。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和实践需要,采取更多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让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浸润学生心灵。要将法治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营造校园法治环境,实现制度育人、管理育人、文化育人。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本地本校的活动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育系统蔚然成风。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本地本校宪法活动总结、亮点、活动期间的宣传图片(盖章版和Word)发送到qzjyfz@163.com,邮箱标题为:“xxx(单位名称)—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总结”。
六、其他要求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请于2024年8月2日前填写《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回执表》(见附件),并将表格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qzjyfz@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单位全称)—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回执表”。
未尽事宜,请通过以下渠道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1. 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钦州市教育局联系人及电话:张淯凤,2833080。
2.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相关活动。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88819617。
附件: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联络人及回执表
附件
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回执表
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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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络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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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注:1.负责人为分管法治教育的局/校领导;
2.联络员为专门负责“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对接活动、比赛等相关事宜;
3.联系电话包括座机号、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