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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享受加降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2020/08/04 7.7k 阅读 451 点赞

根据《钦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降分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08〕29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委、侨务办公室<关于照顾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的请示>的通知》钦政办〔1995〕48号《钦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钦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招考委2020〕4号)文件精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按照录取线降20分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以总分加10分录取;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和因疫情援鄂人员子女考生,根据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及有关标准实施录取。

    经我院及各职能部门的审核,蒙昭宇等181名考生符合2020年中考照顾政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日期结束前将反馈信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送到市招生考试院,地址:钦州市新兴街26号(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 535000 ),举报电话:2823257、2837061。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 2020年钦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享受加降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汇总.xls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2020年8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