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市直各有关中学: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和引领广大青少年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升中学生的审美能力,增强文化自信,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于2022年12月举办钦州市第八届中学生摄影大赛。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
二、参赛对象
全市在校中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
三、参赛作品数量
市直中学每所学校5-20幅,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30-70幅,钦州港区10-30幅。
四、内容要求
摄影作品内容紧扣主题,题材不限,取材于钦州,表现“喜迎二十大、永远跟走,奋进新征程”主题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等身边变化,以及国家和民族、家庭与校园的日常生活、节日盛典、自然环境、社会事件及自然与文化遗产等内容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参赛作品必须作者本人拍摄,健康、真实。
五、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为jpg格式,大小不少于3M。
(二)每位参赛者最多选送两幅作品。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每组不少于4张,每1幅组照算1幅。
(三)摄影器材不限,数码相机、IPAD、手机均可。
(四)参赛作品文件名:学校+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类别(风光类或者人文类)+辅导老师+联系电话+选送单位。
(五)不能对参赛作品进行过度画面处理,凡是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黑白、彩色作品均可参赛。
(六)每幅参赛作品限一名指导老师。
六、报送方式
各单位汇总打包优秀摄影作品并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于2022年12月20日前传送至邮箱qzsqsnhdzx@163.com。
七、奖项设立
(一)作品按风光摄影和人文摄影两类进行评审。评委会依据参赛作品的总数评出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优秀奖40%。
(二)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
八、其他事项
(一)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大赛主办方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二)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中免费使用参赛作品、公布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大赛的宣传活动、作品展以及获奖公告等。
本次活动由钦州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承办,比赛不收任何费用。
联系人:刘超君,0777—2816126。
附件:钦州市第八届中学生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钦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
钦州市第八届中学生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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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学校及班级 |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别 (风光类或人文类) |
指导教师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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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0日前汇总优秀摄影作品并将此报名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电子版发送发送至邮箱qzsqsnhdzx@163.com。同时请各指导教师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参赛,填写数据必须与《钦州市第八届中学生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一致,并加入“钦州市第八届中学生摄影大赛”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