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浦北县教育局,市属各中职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0〕367号)精神,现将缴纳2020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按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桂财综〔2007〕54号)规定: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费24元/人.次。
二、缴费户名及账号
户名:钦州市财政局
账号:4500 1659 8600 5070 6965-0008
开户行:建设银行钦州分行营业部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校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转账时必须注明“学校名称+转往钦州市教育局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费共_人”。
(二)请各学校务必于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转账缴费。
(三)转账后请电话告知市教育局职成科,并将转款单扫描件发至职成科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职成科联系,联系人:覃晓鲜,联系电话:2835920,邮箱:xzsp2825940@126.com。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