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山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通过积案排查,经过多日经营,于1月13日破获一起诈骗案,刑事拘留1人。
2020年10月3日,受害人周某到灵城派出所报称,其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在广西灵山县灵城镇钟秀路某KTV被一名男子以为其升级KTV内的音响设备为由诈骗了74760元人民币。通过受害人提供的相关线索,办案民警经过核查摸排,家住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的方某明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办案民警前往钦南分局请求协查该人员,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于2021年1月13日将嫌疑人方某明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方某明于2019年9月底通过朋友介绍,在东兴市认识了经营酒吧生意的受害人周某,通过交谈方某明得知周某近期准备升级酒吧内的KTV音响,于是方某明动起了诈骗周某钱财的歪念,主动承包此项目。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方某名先后以订购音响设备、处理器为由,诈骗周某74760元人民币,相关款项大多用于偿还赌债。经讯,方某明对其虚构事实实施诈骗的事情供认不讳。
目前,方某明因涉嫌诈骗已被灵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