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灵山县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春季攻势"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行动要求部署,灵山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严格贯彻落实"春季攻势"的重要思想指示,以最高要求、最强举措、最大力度地对毒品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做到"节前不放松,群众过好节"的精神,并于2021年2月8日,成功抓捕一名贩毒人员,一名吸毒人员。
2月8日10时许,太平派出所民警在进行巡逻工作时发现一男子(黄某广)疑似犯罪人员,并依法进行盘查,在盘查过程中在其身上搜出海洛因12粒,随即将嫌疑人黄某广带回所里。在审问过程中黄某广提供购买毒品人员的信息。随后,民警办案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在太平镇太镇街上抓获前来购买毒品的吸毒违法嫌疑人陈某。
经审讯,黄某广对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的犯罪事实供认在案。陈某对其吸食毒品海洛因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广因涉嫌贩卖毒品已被灵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吸毒人员陈某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