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五一"假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营造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氛围,4月23日起,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区总队《关于开展全区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全区整治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夜鹰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区调整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和市交警支队《关于立即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领导重视,强化督导。此次行动,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此项工作,结合辖区实际,分析辖区违法行为规律特点,制定了集中整治"夜鹰"、"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并要求大队领导在统一行动期间到各分管中队进行督导检查,身先士卒、深入到整治行动现场指挥,与一线民警并肩作战,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有力保证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加强管控。整治行动中,大队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组织方式,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集中设卡布控,严格、全面地对途径的每一辆机动车和每一名驾驶人进行细致检查,充分利用集成指挥平台等科技装备,固定每一位违法驾驶员的违法证据,并做好摆放反光锥筒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持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了辖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队积极借助电视、电台、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以及公安机关从严管理的措施。一是向驾驶人发送拒绝酒驾的安全提示信息,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酒驾。二是组织专门警力深入宾馆、酒店、大排档等餐饮娱乐场所人员集中地,张贴"酒后禁驾""杜绝酒驾醉驾"等提示警示标语。三是邀请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对现场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开展网络直播,宣传行动战果,提升对群众的教育警示。四是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运输公司、厂矿企业、学校上门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让司机和群众从思想上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而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