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钦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2/06/29 1.2w 阅读 162 点赞

  一、起草目的和背景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建市〔2022〕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41号)以及《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动钦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的通知》(钦建规〔202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政策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建筑市场监管机制,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市建筑业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需出台《钦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我市建筑业发展较快,目前我市尚未建立完整的建筑市场诚信评价体系,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建筑业产值对我市GDP贡献的重要地位,继续稳定和保持我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亟需出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建立健全诚信奖惩机制,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三、基本内容

  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权限、职责;二是信用信息的构成以及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三是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公示的程序以及信用信息更新的时间;四是规定了信用信息异议的处理原则;五是将信用评价的结果运用到钦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同时作为动态核查及差别化管理的依据。六是明确了信用信息的有效期以及该《办法》施行的有效期。

  四、词语解释

  经济贡献:是指建筑企业缴纳的税收总额,包括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建筑业产值:是指入钦州市建筑业库的建筑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的产值。

  市本级:是指税收直管区。

  五、政策解释

  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