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钦市财规﹝2019﹞3号)规定,新开立代管资金账户应当采取竞争性方式。现我局拟将开设一个征收补偿款专用存款账户,欢迎钦州市城区内符合要求的银行报名参加。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参选对象资质要求
(一)在钦州城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上年度在人民银行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含B级),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3级以上(含3级)。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上午8:00—下午18:00),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邮件报名:请把材料扫描发送到局计财科邮箱,并电话确认。邮箱:1772601934@qq.com,电话:0777-2862028。
2.现场报名:报名材料提交至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计财科A408室(钦北区三沿路11号)。
(三)报名资料
参选银行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2.参选银行廉政承诺书。
3.参选银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银行净资产总额、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存款利率、贷款总量、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情况)。
三、评选委员会评选,公布结果
(一)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分表进行打分,评分人员严格按公平公正原则要求进行评分。
(二)按照得分排名,排名第一名的银行入围,结果将在我局网站上公布。联系人及电话,邓加婧,2862028。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