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等情况的通告

2023/02/10 1.8w 阅读 114 点赞

根据《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钦政办〔2013〕146号)精神,现将2022年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收益和结余情况公布如下:

一、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本金情况

2022年,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交存1.0227亿元。截至2022年底,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交存12.12亿元,其中市中心城区及钦南区、钦北区城镇规划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交存9.0亿元,灵山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交存2.09亿元,浦北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交存1.03亿元。

二、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使用64万元。截至2022年底,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使用86.79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及钦南区、钦北区城镇规划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使用66万元,灵山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使用13.99万元,浦北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使用6.8万元。

三、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利息分配和增值收益情况

根据《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建房〔2013〕33号)规定,在结息年度(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交存的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资金本息,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2022年,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分配利息966.84万元。截至2022年底,钦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累计分配利息3117.6万元。

四、其他情况

(一)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以及按户分摊的情况

在发生维修资金列支时,相关的申请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及按面积分摊到户情况均已在各使用小区(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列支。

(二)业主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利息分配和结存的金额情况

由于目前我市维修资金交存业主数量众多,且考虑到个人隐私因素,不予公开此部分数据。业主可到管理机构业务大厅查询个人分户账。

(三)管理机构基本情况

钦州市中心城区及钦南区、钦北区城镇规划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钦州市房屋产权交易监理中心,联系电话:0777-2826032,办公地址:钦州市三沿路11号。

灵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灵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7-6517115,办公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丰江路3号。

浦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7-8216182,办公地址:浦北县小江街道办华兴街1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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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