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清退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费、环境保护费)的通告

2023/04/24 2.9k 阅读 229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我局现对20082019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费、环境保护费)进行清退,请未办理退还手续的单位,务必在2023430日前,按以下程序到我局建管科(A309室)办理。

一、已完工项目由项目施工单位提交如下材料申请退还:1.钦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使用申请退还单;2.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费、环境保护费)票据原件。

二、未完工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如下材料申请退还:1. 钦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使用申请退还单;2.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费、环境保护费)票据原件。


附件:

1.钦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使用申请退还单(施工单位)

2.钦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现场使用申请退还单(建设单位)

3.安全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费、环境保护费)项目一览表。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施工286208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