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验收是我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便利化程度的新举措。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行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印发了《钦州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按照“一口进件、统一受理、集中验收、一口出件”的办理方式,优化调整联合验收审批环节,在6个工作日内即可一次性完成规划条件核实、消防验收(备案)、人防验收、档案验收、质量监督报告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6个事项的联合验收工作,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类别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如竣工规划验收、人防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备案、档案验收等)应当纳入联合验收,其他验收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并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提高验收效率,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加快项目投产使用。
简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在通过联合验收后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政府部门直接备案,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无需企业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满足使用功能的工程可单独验收。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开展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有效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实现“跑一次”即可办理联合验收。
联合验收新举措解决了项目验收多头跑、流程多、耗时长等难题,赢得企业一致好评。据统计,我局已通过联合验收方式,服务了“三祺·长岛花园”、碧桂园十里金滩等12个项目,助推项目“早投产”,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其中,“三祺·长岛花园”项目开发商广西海巍实业有限公司,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送来“服务高效办实事,真诚贴心为企业”的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