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市城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减少和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市城区考生在高考特殊时期享有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市决定在2023年高考特殊时期加强噪声管理。
二、出台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制定《通告》。
三、出台目的
加强2023年高考期间市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控制噪声时间:2023年6月4日至6月8日。
(二)控制噪声范围:市城区,重点是市一中高中部、市二中高中部、市三中高中部、市四中、市五中、市十三中、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市文实中学、市共美学校、市子材中学、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附属中学周边。
(三)强制措施:一是禁止噪声超标的建筑施工作业;二是禁止娱乐场所环境噪声超标;三是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四是禁止所有商业经营活动、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干扰;五是考场路段及周边道路禁止机动车辆喇叭噪声干扰。
(四)举报电话:12345(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