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钦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公告
为激励全市广大青年投身“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强科教、惠民生”五大方略的伟大实践,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由团钦州市委、钦州日报社、钦州电视台、钦州人民广播电台、钦州市青年联合会、钦浪网等单位共同组织的第五届钦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已拉开帷幕。此次评选活动分为候选人推报、正式候选人确定、社会公示及公开投票、组织评审和宣传表彰五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参选资格
推荐的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4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钦州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新居民及外籍青年。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品德好,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勤于学习、勇于开拓、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楷模。
4.活跃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行各业优秀青年,作出突出业绩和突出贡献,是广大青年创业创新的典范。
二、候选人产生及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设立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单位、人民团体的部门负责人、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组成。评委会以无记名评分的方式评选产生本届“钦州市十大杰出青年”。
活动将采取社会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行业系统、单位可直接向评选组委会推荐1—2名候选人,并将推荐材料报所属地区(行业)县一级团委存档,其它推荐材料直接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个人自荐的可将有关材料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名额不限。
三、时间安排及评选办法
活动采取组织审查、组委会评选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3月底—4月上旬为推报人选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为确定候选人阶段,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第一次会议,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并进行公示。4月中旬—4月下旬为产生正式人选阶段,将在报纸或网站上刊登或设立专用投票通道,将报纸、网络得票数分别折合为分值(此项占总分值的30%);4月下旬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候选人社会公众投票情况的报告,充分考虑界别因素,对每位候选人作出评分(评委会评分值占总分值的70%)。根据候选人公众投票、评委会投票分值,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票分值,按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10名当选。5月初—6月底为“钦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表彰和宣传阶段。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电话:3688023;传真:2832431;邮箱:qztw2832431@163.com ;地址:市行政信息中心A0218室,联系人:方婷。
四、材料要求
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第五届“钦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见附件1);
2.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见附件2)和500字事迹(见附件3)简介各3份(要求:小三号仿宋字体、16开纸打印,事迹真实、文字简练);
3.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五寸彩色工作照片2张(一式一张)。推荐单位负责对原始证书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4.各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县(区)团委或市属系统主管部门对候选人进行综合审定并形成600字的考察推报材料(见附件4)。并附所在单位纪检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书面意见(分别加盖公章)。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须提供税务部门纳税情况证明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