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钦州市公开推荐市直单位部分空缺职位拟任人选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结合我市空缺职位情况和干部队伍实际,经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推荐市直单位部分空缺职位拟任人选。
一、公开推荐的职位和名额
1、市卫生局局长1名
2、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3、市统计局副局长1名
4、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1名
5、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1名
6、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1名
7、市公务员局局长1名
8、市财政局总会计师1名
9、市水果局局长1名
10、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1名
二、推荐的范围
面向钦州市市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推荐。上述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位推荐范围可放宽至市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包括驻钦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三、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并符合推荐职位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推荐为市卫生局局长职位人选的对象,须担任正处级(或相当领导)职务;或担任副处级(或相当领导)职务2年以上。推荐为其他职位人选的对象,须担任副处级(或相当领导)职务;或担任正科级(或相当领导)职务3年以上。
2、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他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市卫生局局长、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市水果局局长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职位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0年6月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5年6月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二)职位具体要求
1、市卫生局局长职位:有2年以上分管(或联系)卫生工作或在医疗卫生系统从事管理工作经历,医学相关专业优先;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2、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经济、金融、财政、公共管理等经济类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政策研究或相关工作经历,或近3年以来主持(或参与)过县级以上重要决策的调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发表过有价值的综合文稿或调研文章;有较强文字功底和研究能力;中共党员。
3、市统计局副局长职位:经济、统计、管理、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统计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统计经济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4、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职位:熟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与管理工作,园林绿化专业优先;有3年以上从事市政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市政管理工作,有行政执法监察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副主任职位: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其中至少有1年以上职业教育或在劳务输出机构从事教育工作经历,熟悉职业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位:有教育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其中有过职业教育或在劳务输出机构从事教育工作经历,熟悉职业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7、市公务员局局长职位:有3年以上在县(区)以上(含县级)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经历,或有3年以上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经历,熟悉组织人事、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8、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位:有3年以上财政或财会工作经历;有会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9、市水果局局长职位:果树、园艺、植保等农学类专业,第一学历为农业院校全日制毕业;有3年以上农业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10、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职位:医疗、卫生类专业毕业;有3年以上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以上职位资格条件的年龄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即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另外,对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上述公开推荐职位的人员,不受理报名,不得参与竞争。
四、步骤和程序
公开推荐工作从2011年6月下旬起,至2011年7月下旬结束。(一)宣传发动。由市委组织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并下发通知,钦州市公开推荐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推办”)在钦州日报、钦州党建网、钦州人才网等媒体发布简章,公布公开推荐的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二)公开推荐。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3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县(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召开党委(党组、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有关材料。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优秀干部。群众举荐须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介绍举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并署名,不署名的为无效举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介绍本人的有关情况并署名,不署名的为无效自荐。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均直接向市公推办推荐。组织推荐、群众举荐,每个职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只能推荐1个职位;个人自荐只能自荐1个职位。如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由市公推办根据具体情况从中确定一个推荐职位。(三)资格审查和遴选
1、资格审核。由职位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推荐出来的人选进行资格初审,提供初审合格人选的资格审查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近3年以来的现实表现材料、廉政鉴定等相关材料。市公推办进行审核,确定合格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市公推办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选进行沟通,如被推荐人选放弃,则不列为参与竞争人选。仅有个别人通过资格审查、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经市委同意后才能开展。
2、组成考评委员会,开展两轮遴选。考评委员会成员包括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有关专家。
(1)第一轮遴选:适岗评价。考评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按每个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竞职答辩人选。
(2)第二轮遴选:竞职答辩。考评委员会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对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民主推荐和测评人选。
(四)考察与决定任用
1、差额考察。进入民主推荐和测评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向社会公布,由市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按照每个选拔职位1∶2的比例向市委提交票决人选。
2、票决。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进行票决。为确保选拔质量,经市委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3、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各职位公开推荐任用的结果。
五、其他有关事项
公开推荐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至7月5日,推荐报名可以是现场推荐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推荐报名。接受现场推荐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邮寄信函寄送市公推办,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委组织部,通过邮寄信函方式推荐报名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组织推荐按推荐的要求报送材料。群众举荐、个人自荐需填写《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登记表可在钦州党建网,公告栏下载。
未尽事项请向市公推办咨询。办公地点: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行政信息中心(A0915),联系电话:3688138,传真 3688133:邮编535000,电子信箱:qzgxb@163.com,监督电话:0777-12380。
本简章由市公推办负责解释。
钦州市公开推荐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