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三届)第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经由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等4个选举单位分别选举产生,共选出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73名。钦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37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现将钦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