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 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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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执委会的安排,定于2011年11月6日晚广西第十二届运动会开幕式结束后(约晚上10:10),在钦州市子材东大街与望州北路交汇处举行焰火燃放活动。为确保焰火燃放活动顺利平安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11月6日上午9:00起至活动结束,对焰火燃放活动现场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管制区域如下:燃放点东至绿州北路,南至230米居民住户,西至蓬莱北大道,北至300米居民区。除持有焰火燃放活动工作指挥部印发的车辆通行证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上述管制区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改变上述管制区域,各种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二、焰火燃放活动现场划定观看区。进入观看区的人员,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各种食品和饮料。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到划定位置观看,不得进入焰火燃放现场所划定的警戒线内。
三、严禁在市城区内没有护栏的建筑物顶部观看,严禁攀爬围墙、建筑物手脚架、电线杆、树木、广告牌架、霓虹灯架等观看。
四、所有车辆和行人不能停留在桥梁上观看,以确保人员安全和车辆畅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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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公 告
2011/11/04 1.9w 阅读 230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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