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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 钦州军分区 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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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3〕3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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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广西军区关于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的部署,市人民政府、钦州军分区定于2013年9月18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5分,在钦州城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市民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必疏散隐蔽。 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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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 钦州军分区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2013/09/06 1.3w 阅读 45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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