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登记制度的公告

2015/07/01 6.8k 阅读 200 点赞

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登记制度的公告

〔2015〕15号

  为进一步改善钦州市投资环境,优化企业准入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决定在市本级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从2015年7月1日起,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在“三证合一”联办窗口同时申办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经联办窗口审批后,核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编码的工商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适用,企业在政府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相关涉企事项时,只需提交“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不需再单独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因外出经营等需要,确需单独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由市质监、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申请,凭其提交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予以单独制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钦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